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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通院孙国辉:专利审查高速路PPH概览(系列一)

发布时间:2024-01-16 18:07浏览次数:

  中国信通院孙国辉:专利审查高速路PPH概览(系列一)PPH(The 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中文称为专利审查高速路,是目前在国际上以双边协议或多边协议形式存在的一种加快协议国之间专利审查的程序性机制。申请人在首次申请受理局(Office of First Filing, OFF)提交的专利申请中所包含的至少一项或多项权利要求被确定为可授权时,可以向后续申请受理局(Office of Second Filing, OSF)对后续申请提出加快审查请求。在这种机制下,当首次申请或较早审查的一国专利局决定授予某项专利时,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另一加入PPH的专利局的相应申请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就会进入这种加快审查的机制内。需要明确的是,PPH并非是各国在实体问题上相互承认审查结果的机制,而仅仅是一种便利申请人的加快审查机制。各国仍旧要对具体的专利申请按照本国专利法进行实质审查或者履行其他的审查程序。

  (1) 常规PPH(巴黎公约途径),是指针对巴黎公约路径的申请。针对巴黎公约路径的申请,是在OFF申请的优先权期限内,以巴黎公约途径进入到OSF,依据OFF申请获得的可授权意见,对OSF申请提出加快审查请求。

  (2) 常规PPH(PCT途径以及PCT-PPH),是指OFF申请和OSF申请均是以PCT申请进入国家阶段的方式提出的,申请人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对OSF申请提出加快审查请求。如图2所示,申请人通过PCT途径,分别进入A、B两个国家。A国家审查后有可授权的意见产生。而B国家尚未收到审查意见并且B国家案件中有与A国家案件对应的权利要求,此时可以向B国家提出PPH请求,要求加快审查。PCT-PPH,PCT-PPH请求是在满足其他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使用来自某一国家或地区知识产权局的PCT国际阶段工作结果而作出的PPH请求。

  (3) 扩展PPH。PPH扩展试点建立在专利局现有双边PPH试点协议基础之上,其突破了常规PPH中的首次申请的原则,即突破了后续申请受理局OSF仅能够利用首次申请受理局 OFF工作结果的原则米乐M6,而是在后审查局(Office of Later Examiniation,OLE)可以利用在先审查局(Office of Earlier Examination,OEE)的工作结果,因此,对于申请人更加友好,更有利于实现“一国授权,多国加快”。参考上图具体来说,B局和C局有双边PPH协议, 但首次申请来自B和C之外的A局。扩展PPH突破了现行PPH首次申请的原则,对申请人更为友好,更有利于申请人实现“一国授权,多国加快”。并且突破了OSF仅能利用OFF工作结果的原则,只要有关于申请的在先审查意见,其它签有合作协议的专利局皆可利用,实现工作共享。

  根据PPH全球门户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对2021年7月-2021年12月各国PPH案件的数据进行对比分析(中国、美国将PCT-PPH数据合并到常规PPH(普通PPH)中),发现通过在各国进行PPH申请,可能对申请人带来如下几方面的优势:

  由于加入PPH的各国会充分考虑OFF的检索结果和肯定性结论,因此,PPH申请虽然并不是各国互认审查结果的机制,但从实际上来讲,PPH路径下专利的授权率会大大提高。根据PPH全球门户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分析可见,PPH的授权率明显高于普通申请,以日本2021年7月-2021年12月的数据为例,常规PPH的平均授权率为79.3%,PCT-PPH的平均授权率为93.5%,而所有申请(包括PPH和非PPH申请,下同)的平均授权率为74.3%。PPH的一次授权率也明显高于所有申请的平均授权率,日本的常规PPH一次授权率为22.9%,PCT-PPH的一次授权率为55.4%,所有申请的一次授权率为14.3%。

  根据PPH全球门户网站所提供的数据,美国常规PPH发出一通的平均周期为4.5个月,中国常规PPH发出一通的平均周期为1.6个月。以日本2021年7月-2021年12月的数据为例,常规PPH从请求到一通的平均周期为2.4个月,PCT-PPH的这一周期平均为3.3个月,而所有申请的这一周期平均为10.1个月。

  美国常规PPH结案平均周期为15.5个月,中国常规PPH平均结案周期为10.7个月。以日本为例,常规PPH从请求到结案的平均周期为7.4个月,PCT-PPH从请求到结案的平均周期为6.6个月,而所有申请的这一周期平均为15.2个月。可见,通过PPH请求,有效缩短了申请的审查周期,为申请人进行专利后期布局提供了时间保证。

  PPH请求本身不需要或仅需要较少的费用。在目前已经启动的各国PPH试点项目中,除在韩国提出PPH请求需要缴纳请求费外,在其他各局提出PPH请求均无需缴纳PPH请求费。更重要的是,PPH还可以大大减少申请人的申请费用。原因在于PPH大大减少了通知书发放的次数,申请人相应减少答复次数,由此减少答复过程中相应的律师费、延期费等等各种费用米乐M6。

  在进行PPH申请时,要关注申请时机和权利要求的“对应”方面的规定:首先,有一些申请由于丧失了合适的时机而不可能进入PPH通道。例如,中、美、日均规定在其本国的实质审查工作开始之后,就不可以再请求加快。其次,PPH要求权利要求书必须前后对应,并且这种对应几乎是非常严格的文字对应,在后申请的权利要求范围只能同在先申请或者比在先申请小,并且不得引入新的或者不同类型的权利要求。由于各个国家在专利法的规定和审查标准上把握不尽相同,例如美国允许疾病的治疗方法专利的存在,而在我国则禁止,所以,同样的技术方案,理论上在全球各个国家或地区获得的保护范围并不相同。因此在追求PPH申请的速度同时,也会丧失一些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即如果在先申请所获得的权利要求范围过窄,PPH申请就会进一步限制在其他国家的权利范围。

  PPH能够极大地缩短了授权时间、降低了授权成本,其对中国企业在海外的专利布局提供了帮助,特别是针对一些技术更新较快、海外专利申请量较大的企业,PPH路径的优势尤为明显。但也需要认识到,PPH申请在享受速度优势的同时,权利要求的范围也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孙国辉:中国信通院知识产权与创新发展中心工程师米乐M6,从事专利咨询/预警/分析、专利挖掘、专利质量管理、开源软件治理以及集成电路研究等工作。

  知识产权与创新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立于2008年,是中国信通院一级业务部门,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数占比近40%。

  十余年来,中心始终秉承“鼎力支撑政府 热忱服务行业”的宗旨,立足“政府的IPR高端智库 行业的创新IPR平台”定位,充分发挥中国信通院在技术标准、法律法规、政策经济、行业创新、产业发展等领域的整体优势,聚焦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致力于解决中国信息通信产业所面临的各类战略性和现实性知识产权问题,助力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

  1.承担信息通信、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领域的知识产权和创新发展相关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开展数字经济反垄断规制和不正当竞争研究和支撑;

  2.承担重大科技项目知识产权和创新发展数据库、服务平台建设工作,为政府和项目管理部门提供技术支撑;

  4.提供企业合规治理和管理体系认证(ISO 37301),企业合规师培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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